全国原产地域产品标准化工作组
组 长:石保权
副组长:张伟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33号中国标协写字楼技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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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雯 张秀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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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产地域产品定义:原产地域产品是指产自特定地域的原材料,按照传统工艺在特定地域内所生产的,质量、特色、或者声誉在本质上取决于其原产地域地理特征的,并按照法定程序批准以原产地域名称命名的产品。
原产地域产品标志与商标的关系:人们常常将原产地域产品标志与商品的商标相混淆,其实两者之间存在着根本的区别。商标,通俗地讲,就是商品的牌子,它是区别商品生产者、经营者和商品不同质量的一种人为创造出来的专用标志,属于企业所有,是可以买卖、转让的;商标的概念只从属于人,从属于人的创造力和人的工作,而与地域的自然条件和文化毫无关系。
而原产地域产品标志,它是区别商品产地,因此区别商品风格、特征的专用标志,是不可以买卖的,也不可以从特定地域转移到另外一个地域,永远不能属于某一企业专用,因为如果在某一地理标志所限定的地域内有多个企业生产同一种产品,那么该标志可以被这些企业同时使用;原产地域产品标志的概念不仅从属于人、从属于人的创造力和人的工作,同时还从属于地域的自然条件。
虽然原产地域产品标志与商标具有完全不同的功能,但在产品的商品化过程中,原产地域产品标志所起的作用并不亚于商标。对于很多产品,如著名的波尔多葡萄酒,产地是质量的决定性因素。在这种情况下,决定消费者选择的主要因素常常是这些产品的地理标志。因此我们在决定购买波尔多葡萄酒时,只需注意它是不是波尔多葡萄酒,而不管它的生产厂家或它的商标。
原产地命名与知识产权的关系:"货物贸易协议"、"服务贸易协议"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协议)成为WTO三大支柱之一。在WTO的TRIPS协议框架内,将原产地命名标志作为与版权、商标、专利及工业产权等并列的一种独立的知识产权作了专门章节(第三章第22~24条)的规定。中国已经加入WTO,意味着将对协议承诺承担义务,并运用协议规则在参与世界贸易中分享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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