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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制定地理标志产品国家标准工作的函
 
 
 
原产地域标发〔2006〕27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6年第82号","苏泥特羊肉、丹东板栗、桓仁大米、梅河大米、三门青蟹、政和白茶、永春老醋、酒鬼酒、新会柑"已被依法受理为地理标志产品。为了加强对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力度,按照《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中第4章的要求,应尽快开展制定上述产品国家标准的工作。
  全国原产地域产品标准化工作组(SAC/WG4)是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所属的专业工作组,具体负责地理标志产品国家标准的制修订工作。为了便于开展工作,请申报单位尽快与该工作组秘书处(挂靠在中国标准化协会技术部)联系。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33号中国标协写字楼技术部  邮政编码:100037
  联 系 人:张 雯  张秀春
  联系电话:010-68482899-885 010-68482899-808

  传  真:010-68486228

  E- mail:zhw@china-cas.org   zxc@china-cas.org
  附件:1、地理标志产品国家标准制订工作程序
     2、推荐性国家标准项目建议书

 
二○○六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