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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标准化法》宣贯培训班
发布时间:2018-01-15 发稿部门: 中标协

 

各有关单位:

《中国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已由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7114日修订通过,将于201811日起施行。新《标准化法》是我国标准化工作的基本法,这部法律的修订对促进标准化改革创新发展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按照《质检总局  国家标准委关于宣传贯彻<中国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通知》(国质检法〔2017487号)和《中国标准化协会2018年教育培训计划》安排,我协会定于20183月在天津举办“新标准化法普法教育及相关法规宣贯培训班”,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新修订《中国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主要内容与解读;

2.《团体标准管理规定(试行)》等规定解读;

3.研讨、答疑与交流。

二、参加对象

各级标准化行政管理部门标准化管理人员、大专院校、研究院所、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从事标准化工作专兼职人员。

三、授课专家

相关领域标准化权威专家。

四、会议时间及地点

2018316  15日报到  地点:天津

五、收费标准

培训费:900/人,(含讲课费、资料费、证书费)。住宿费用自理。

六、优惠措施

1.已取得中国标准化协会《标准化技能高端人才》证书的标准化人员免培训费(含原《企业标准化师》)。

2. 会员单位按照我协会会员管理办法执行:

副理事长单位参加协会组织的国内培训每年免培训费3人次;

常务理事单位参加协会组织的国内培训每年免培训费2人次;

理事单位参加协会组织的国内培训每年免培训费1人次;

A类团体会员参加协会组织的国内培训每年享受1人次8折优惠;

B类团体会员参加协会组织的国内培训每年享受1人次8.5折优惠。七、颁发证书

培训结束后颁发中国标准化协会统一印制的《标准化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证书》。

八、报名方法

请按如下联系方式自愿报名参加,开班前一周下发正式报到通知。如需了解更多中国标准化协会培训信息,请加入培训部QQ群:180639511进行咨询。

  位:中国标准化协会培训部

  话:(01068487756

  真:01068487118

联系人:王

Email: wz@china-cas.org  

附 件:报名回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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