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学术交流与科普 >> 标准化知识 >> 正文详情
我国的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是如何划分的,哪些标准属于强制性标准?
发布时间:2013-02-01 发稿部门: 中标协

        具有法律属性,在一定范围内通过法律、行政法规等手段强制执行的标准是强制性标准;其它标准是推荐性标准。

        根据《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和《行业标准管理办法》,下列标准属于强制性标准:
        1.药品、食品卫生、兽药、农药和劳动卫生标准;
        2.产品生产、贮运和使用中的安全及劳动安全标准;
        3.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卫生等标准;
        4.环境保护和环境质量方面的标准;
        5.有关国计民生方面的重要产品标准等。

上一篇: 标准化的目的是什么?

下一篇: 什么叫推荐性标准?

  • 主管单位: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标准委 中国科协
  • 地方标协:
  • 国际组织: ISO IEC ITU
  • 其他链接:
中国标准化协会 项目管理标准化

中国标准化协会 版权所有

备案序号:京ICP备05036280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31250号

地址:北京海淀区增光路33号 总机电话:010-68482899